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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有说法,改革要上路,立法要让路,您怎么看?应该怎样处理立法和改革的关系?
傅莹:现在在中国法律应该说是一个最热门的词儿。我们在这样一个重要的阶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样一个重要阶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承担重要职责,要使各项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要使重大改革能够于法有据。
傅莹: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推进改革又要避免出大的反复、大的失误,我们往往需要先行先试,需要探索一些可以复制推广的经验,在这个基础上去制定法律,再全面地推广,使改革可以有序地向前推进。
傅莹:比如在十二届人大大会之前最后一次常委会,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就是要在大兴区和33个地方暂停行使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两部法的一些相关规定,为的是要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为了农业现代化、城镇化的发展,为了让农民的权益在改革过程中能得到更好的保障。